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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17 1 月, 2025

Recruit 專欄
「418」變「468」?僱主需留意!

勞工顧問委員會於去年2月達成共識,建議將《僱傭條例》下的連續性合約規定由現時的「418」(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或以上)放寬至「468」(即4星期合計工作滿68小時),以加強保障兼職僱員享有如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法定僱傭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