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薪金 員工怎麼辦?
近期有不少新聞報道指零售、餐飲業進入寒冬期,社會活動令旅客卻步,香港人外出用膳意欲低,將會令逾千間食肆結業,失業率上升,筆者收到讀者查詢:「假如公司無錢出糧,打工仔是否有汗出無糧出」?
【申請破欠基金 妥善保管資料】
假如公司無力償還拖欠僱員的薪金、假期薪酬、遣散費等而清盤倒閉,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僱員必須在服務公司最後一天的4個月內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不是所有補償都會發放給僱員,只會協助發放被拖欠的薪金、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因此假如發現僱主拖欠薪酬超過1個月,追討程序上必須到就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填寫申索文件,同時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假如超過4個月都未有申請,那麼僱員就得不到保障了。
除了申請之外,僱員日後被安排上法庭(勞資審裁處)時,必須向法庭出示有關文件,才能獲法庭頒下判令獲發補償。
【僱員需向法庭遞交有關文件?】
這個問題筆者經常聽到,我們試想想,假如僱主無力償還薪金和遣散費補償,僱員一般都很難找到僱主,僱主亦大多數不會現身,筆者過往處理的個案大多數都是這情況,因此在法庭程序上,誰人追討誰人便要向法庭提交有關文件,以證明僱主的確是拖欠僱員,而所謂有關文件是每月糧單、僱傭合約、受聘文件、強積金文件、請假紀錄等。如果僱員未能在法庭出示有關文件,法庭有機會不會頒下有關追討項目的命令,當收到法庭命令後便要到勞工處處理手續。
筆者不嫌其煩再提醒僱主和僱員是應該保存僱傭雙方的文件,若日後發生事情,文件可作追討補償的關鍵證據。
僱主錦囊
1.僱主必須謹記拖欠薪金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和監禁3年。
2.公司管理層和人力資源從業員應留意,假如公司董事、經理或有關負責人因其同意、縱容或疏忽而欠薪,也可能要負上相同刑責。管理層和人力資源從業員有責任提醒僱主準時出糧及依法妥善處理。
文:何珮琪(Kiki)
凝資專業顧問公司Employment & HR Relationship Training Consultant,曾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勞資個案,定期到各大企業、大專院校、社福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慣以深入淺出輕鬆幽默的教學方式配合法庭案例讓大家了解複雜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