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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從老闆命令 隨時炒魷無得補?


臨近暑假,不少學生都會搵暑期工。根據警方近日公布有不法分子藉暑假求職旺季在網上以高薪招聘,令學生誤墮暑期工陷阱,欠下一身債。筆者曾經跟進一個個案,一名男士致電求助者說:我的朋友為其公司運貨的時候,被大陸關員扣留,不知如何是好?翌日,另一名女士致電求助說,她的公司要求員工將數十件貨物運上大陸,再在由大陸轉寄其他城市,她的同事在大陸過關時被扣留。我再問清楚:公司要你們運送的貨物是違禁品嗎?那女士驚慌地回答不是,但是那些貨物要報關稅,關稅很貴,因此公司要求他們人手運上大陸。如果員工不聽公司命令,公司就會即時解僱他們,且沒有任何補償。

由於兩地法例有別,假如在內地被扣留是很難跟進的,親友要自行到大陸了解。

僱員應考慮命令是否合法 作為打工仔,老闆或上司發出的命令自然要執行,但也不是盲目地執行。老闆指派的工作,作為僱員應考慮是否合理和合法。

根據《僱傭條例》第9條,僱員故意不服從合法及合理的命令,僱主可引用第9條即時解僱他們。但假如僱主發出的命令是不合法,如偷運違禁品、借貸、將國內資產轉移到香港等等,僱員有權拒絕執行命令。對於沒有工作經驗的年輕人,在職場上遇上問題可以請教長輩,不要胡亂簽署可疑文件。

僱主錦囊 .僱主或人事管理層要求員工簽署僱傭合約等文件時,有責任讓員工清晰知道所簽文件的內容。

.如遇上員工學歷較低,公司又要求他們簽署以英文草擬的文件,僱主或人事管理層有責任向員工解釋清楚合約內的條款。

.作為一個守法僱主,必須按照香港法例行事。

文:何珮琪(Kiki) 多年處理勞資糾紛實戰經驗,曾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的勞資個案,以及多達5,000宗電話查詢。定期到各大專院校及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

電郵:hrconsultingltd@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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