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 青雲路 1293期
上 COURSE : 打工仔必修勞工法
颱風莎莉和海馬先後於上月尾襲港,李氏力場今次終於抵擋不住,為大部分打工仔造就了一整天的風假。除了在惡劣天氣下上下班外,不少打工仔還擔心遲到、辭職及賠錢等問題,其實好好了解勞工法,清楚了解僱傭條例,知道自己的權益和福利,亦可以保障自己。青協持續進修中心將開辦勞工法例基礎證書課程,加強學員對勞工及職業安全規例的認識,改善僱傭雙方關係,同時提升工作效益。
課程由凝資培訓及專業顧問公司的課程主任 Kiki(何珮琪)任教,她表示普遍上班一族對勞工法例不熟悉,「好似以為兼職就冇假冇福利,同埋好多僱主僱員都對僱傭關係嘅定立有誤解。課程主要分為初班同進階班,初班會介紹僱傭合約、工資計算、強積金條例、工傷和職業病等;進階班就會多啲小組討論同埋個案研習。
」
乜嘢係連續性合約?
Kiki表示會先講解基本連續性合約的構成,連續性合約俗稱「 418」,「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小時,佢嘅僱傭合約就屬於『連續性合約』,受到《僱傭條例》嘅保障。另外,我哋會就 11項條件,嚟釐清自僱人士同僱主身分,包括對員工嘅控制權(安排工作地點、年假及上下班時間等)、有冇得請替工、需唔需要承擔風險做投資等,符合一半或以上,就屬自僱人士,課堂上都會詳細解釋。保險經紀、中港司機都係屬於自僱人士嘅例子。」
懲罰性條款要小心
除了僱傭合約外, Kiki還會簡介如惡劣天氣的安排、遲到及辭職等問題,但她表示大多數大學生最易疏忽乃合約中的懲罰性條款,「例如保險業,正式執業前需為員工提供培訓,然後規定員工最少工作半年或以上,否則要賠償培訓費用;美容和補習等涉及專業嘅行業,若員工喺合約期內辭職或終止合約,則於 1年內唔可以從事同類型嘅工作。喺簽合約時,記住要睇清楚,保障自己。」
個案一惡劣天氣下
Kiki表示每間公司都有不同的守則,員工可以參考公司的惡劣天氣下應對方案而上班和下班。「其實紅雨、黑雨、風球懸掛時嘅問題都唔大,反而工傷項目要注意一下。由惡劣天氣有關訊號懸掛時起計,前 4小時及後 4小時,若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都列入為工傷。」
個案二辭職
1.現今很多年輕人會以 WhatsApp通知僱主辭職, Kiki表示僱主最好先列明,僱員辭職時需以甚麼方式知會僱主。 2.若公司有提供試用期,一般為 3個月, Kiki說:「員工喺試用期嘅第一個月內辭職,雙方都唔需要通知期同賠償代通知金,員工可以即時離職;試用期嘅第二個月起,員工辭職就需要 7日通知期,若想即時離職,則需付 7日薪金嘅辭職代通知金畀公司;試用期過後,員工需有 1個月通知期先可辭職,或繳付 1個月嘅薪金作為代通知金。」反之亦然,若僱主在試用期內或過試用期後即時解僱員工,需付相同的代通知金予員工。 3.沒有提供試用期的公司,如員工要遲職,返工第一日起計,最少要有 1個月通知期或 1個月代通知金,才可辭職。 4.如員工經常犯錯或有欺詐意圖,可即時被解僱,僱主不用賠償任何工資、年假及花紅。
Kiki導師:學員大多係僱主、人事部員工、會計文員等,佢哋都想了解多啲呢方面嘅資料,因為通常員工會遇到好多關於勞工法例嘅問題,尤其人事部,包括要熟知工資嘅計算方法。
Ying學員:我喺人事部工作,想了解多啲勞工法例嘅資料。通常同事都係喺遲到同離職呢方面有啲誤解,所以我嚟報讀,想知多啲唔同嘅案例會有咩解決方法,希望日後工作上應用得到。
課程:勞工法例基礎證書課程 機構:香港青年協會持續進修中心 日期:第一班: 11月 2日至 12月 7日,逢星期三;第二班: 11月 24日至 12月 8日,逢星期四。 時間:第一班: 7:30pm至 9:30pm;第二班: 2pm至 6pm。 堂數:第一班:共 6課;第二班:共 3課。 費用:$1,780 內容:講解僱傭合約、工資計算、工傷和職業病、勞工處和法庭程序及歧視條例等勞工法例。 查詢: 2130 4000
撰文:霍芷晴 攝影:劉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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